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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咨询热线:4001-666-001 国际业务免费咨询电话:010-50959845

    周云

    律师 北京总部
    基础信息 .  INFORMATION
    专业领域 .  EXPERTISE
    • 执业年限:3年+
    • 所在律所:北京市ag真人国际官网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101201911077909
    • E-Mail:zhouyun168@163.com
    • 所在地:北京总部
    • 遗产继承
    浏览:1091

    北京市ag真人国际官网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擅长业务领域: 

    合同法和公司法、劳动法,处理各种投资纠纷、股权纠纷、企业管理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事务,具有10年以上大型企业法律工作经验。

    简介:

    周云律师,北京市ag真人国际官网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专注于商事合同领域,曾经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成功案例:

    【商事合同纠纷案】

    【1】 2019年4月29日,代理北京某化工公司与重庆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该案件对方当事人一直不正面处理纠纷,我方当事人无奈委托律师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由此打响为期2年的拉锯战。对方先是申请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驳回后,对方再到北京二中院上诉,来拖延付款时间。二中院驳回对方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上诉。随后赶到新冠状病毒疫情在全国范围扩大,案件于 2020年3月7日通过网络开庭审理,我律师经与当事人沟通,考虑到疫情期间债务主张困难,放弃小部分利益达成调解协议,分三笔付款,若对方不依调解协议支付,我方保留原来放弃的财产利益和继续主张利息的权利。对方支付第一笔调解款后,便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剩余调解款项。我方律师立即通过北京市法院网络平台向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云成及助理反应迅速,通过当地执行局配合,立即对其名下5辆车进行了查封。我方当事人和律师继续开展谈判之路,最终对方为了保5辆车,主动向我方当事人支付了剩余款项,完成执行任务。

    【2】2017年10月,代理北京某某公司与湖南某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

    当事人与被告因买卖合同产生法律纠纷。考虑到该案异地执行的实际情况,我律师团队建议对该案进行了财产保全,并变更了诉讼请求:除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外,并向原告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逾期付款的滞纳金、财产保全等费用。配合和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积极收集对抗对方主张的法律依据和案例,经过对方当事人多次管辖异议,各种抗辩,最终我当事人赢得胜诉。在异地执行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指导当事人积极准备,及时跟踪衔接各方流程,终于在对方当事人即将破产的前夕,为委托人全额收回对方拖欠多年的货款及违约金。

    【股权投资纠纷案】

    【3】2019年10月,荣某诉某知名上市公司股权合同纠纷案。

    该案当事人是某上市公司前高管,入职时与该企业大股东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代持协议》内约定了相应的对赌条款,该高管必须任职满36个月。若该高管在1年内完成业绩目标,则取得企业若干股权,若没有完成业绩,所有成本由该高管工资奖金扣除(够狠的吧);在2年内该高管须保证该企业成功上市,成功上市后则该告管取得企业股权若干,若企业不能成功上市……若干苛刻条件设置,该高管在此企业兢兢业业工作2年多后,该企业即便成功上市。但是,该企业老板当然舍不得到嘴的肥肉拱手相让,于是找各种理由变更原合同条款……后该高管迫于无奈,求助本律师欲诉至法律,在做好扎实的证据收集工作之后,对该企业大股东进行了保全。考虑到双方原本劳资双方,双方都是股东,人际关系相互交错,于是及时调整策略,经过律师团队与被告多次磋商与沟通,被告终于在法官的主持下,当庭达成合解,被告也很满意地当庭支付了调解款,最终该案件双方握手言和。

    【4】2017年10月,杨某与北京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该案当事人杨某是该科技公司原始股东,以其个人原有公司资产入股,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于2012年初公司成立便开始给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考虑是股东,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次年,该公司大股东要求其签订《代持协议》,对期进行了竞业限制约定,补偿方式是持股10%补偿。同年7月,该公司设立子公司,年底,杨某与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了月薪。2014年,杨某明显觉得在公司受到了排挤,遂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后,杨某如约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杨某离职后,大股东怕其不履行竞业限制协议,以自己名义与杨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股权转换成货币补偿,进一步明确的确定了竞业限制条款。 后大股东以三个公司的名义与杨某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后大股东个人分多次给杨某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

    我们接受当事人杨某的委托后,经律师团队分析认为,该公司与我方当事人签署的数份代持协议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限制其竞业行为的,实际就是数份竞业限制协议,旨在限制我方当事人作为劳动者离职后不得带走自己的产品与技术资源。于是以劳动竞业限制补偿为案由,申请至北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最终仲裁委全部支持了我当事人的全部请求。

    本案的办案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民事诉讼案件办案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案情需要可以调整。该案常理都会认为是一个股权纠纷,因为该股权协议上约定的是境外管辖,按正常的管辖思路是行不通的。因双方又约定数个股权代持协议中都提到了竞业限制条款,均符合竞业限制协议的要件,故我们以竞业限制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就回避了外境管辖的问题。案件最终胜诉告终。

    【建筑工程纠纷案】

    【5】2020年01月,代理北京某建筑公司及李某诉北京某知名建筑装饰公司建筑工程合同一案。

    该案自2019年9月当事人立案以来,只有一份没有盖章的合同和一个我当事人和挂靠人私下签订的补充协议,而且还只是复印件。可以说,证据极度缺乏。当事人对该案胜诉心里没底,委托到我。

    瞅着总计才几页纸的证据材料,却有。。的标的的合同,看着当事人期待的眼神,我深感压力山大。好在我经过多次和对方当事人电话微信沟通取证,发现担保人是个不错的人,也认可此事。第一次开庭,对方提出了反诉,并主张已经支付完所有款项,并且我方当事人给对方带来了损失要求赔偿。实际上对方所谓已经支付的款项,均属于当事人在别的工地上的预付款,可我方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根本无法举证推翻。经过和挂靠单位多次协调,数次云开庭和现场开庭折腾。终于在2020年9月份,在西城区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经历多次磋商最终达成调解书。该调解书我方虽然放弃了小部分利益,但该调解最大的成功是把另外三个小标的的没有书面合同的工程项目欠款揉了进来,合并一起支付。该案看似放弃了一些利益,实际上节约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司法成本,最主要,我的当事人减少了诉讼的困难。

    等调解书的功夫,双方当事人一起抽烟,并聊起来了以后的合作的事情。倒是剩下我们三方律师面面相觑,成为四个外人了。后来在我方的催促下,对方当事人也如约付完了调解款项。此案算是完美收宫。也算是本律师本年为农民工维权最完美的案例了。

    【服务合同纠纷案】

    【6】李某诉某某知名媒体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李某是京外某高校老师,课余期间为北京某知名媒体公司的常年合作讲师,与该公司曾经有过多次合作,该知名媒体公司也均如约支付了劳务费用。在2019年上半年,李某受该公司员工委托,为其录制课程若干,产生劳务费数万元。在李某找高管要求结款时,该公司高管以其不知情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双方遂多次发生语言上的冲突。冲突中,对方明确表示拒绝支付该款项,并数次扬言要求李某可以诉讼解决。李某因身在外地,来京诉讼成本较高,故委托本律师代为参与诉讼。

    本案原本是一个法律关系清晰、涉案标的非常小的劳务纠纷,只是双方仅仅通过短信沟通,证据保存使用比较麻烦。而对方企业却是一个知名企业,原本可以调解结案是双方最好的结果。但因对方各种恶意拖延,导致诉讼周期一年半之久才以我方胜诉结案。在审理过程中,我方一直本着和气生财,见好就收的原则参与诉讼,但对方全程不同意调解,也不认同我方诉讼主张,否认我方提供劳务行为,甚至否认使用我方劳动成果的法律事实,最终在扎实的证据下,对方承担了败诉风险。这个案件让从事多年企业内部管理的我思考良久:一个知名的媒体企业的高管,如果高管不基于法律事实而信口胡言,不仅仅砸了企业的招牌,最终企业还要为其行为买单。如果一个企业没有开展法律培训,员工不懂法,管理人员不懂法,不管是多大的企业,想在这个法制社会的大环境下能够长久的生存下来,早晚是个问题。

    【劳动合同争议案】

    【7】代理邹某某与某知名网聘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我方当事人是某知名网聘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就合同到期是否需要续签而发生劳动争议,企业因此涉及违法解除。该案件的核心点是该企业是否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作出该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律师在充分地分析案情之后,通过庭前扎实准备有利我方证据,在庭审中从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方面提出有利于当事人的观点,使得当事人主张获得法院支持,得到了应得的劳动补偿。

    【民间借贷纠纷案】

    【8】2017年10月,代理吴某某与白某某民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委托人被骗签署借款合同后房屋又被抵押,孤独老人晚年另行卖房还款这种事实复杂的情况下,向委托人详细了解争议的背景及有关证据情况,协助其刑事报案,积极进行民事诉讼工作,最终成功全部支持诉讼请求,获得胜诉。

    【9】2020年7月,袁某与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该案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民间借贷案件,而是一个有多重法律关系提炼出来的民间贷案件。被告作为一家房地产公司,使用其名下房产以租代管的名义,向我方当事人借了人民币,由第三人以每月支付房租的形式,向我当事人支付借款利息。并分别用两个公司的名义与我当事人分别签署一份租房协议和承租协议,而该两个合同主体又是有关联关系的两个兄弟企业。当然,中间还有所谓的房屋交付啊,第三人代付房租之类的交叉问题在里面。透析该案件,本质上就是一个民间借贷借出本金、收益利息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律师遂以民间借贷案件为由立案起诉。该案经过两年的审理,一审二审均支持我方,现已经胜诉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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