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员
赵启进律师,总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执业证证书编号:11101200210424854,
执业年限:律师行业19年(2001年执业)检察机关4年
专长领域:影视传媒,和保险金融业务,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业务。并购重组、外商投资、诉讼和仲裁法律业务。
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经济法专业(统招本科),硕士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学位,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事法,导师为我国著名商法、法学者 陈洁 研究员。
大学毕业后分配至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公诉工作,后辞职从事律师工作。
赵启进律师带领的传媒团队自2001年开始从事影视传媒企业的专门服务。近20年来,一直专注于影视文化产业领域的专项法律服务,为我国较早从事影视文化专业领域法律研究及服务的资深律师团队之一。能够为影视专业领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具有影视行业并购、上市具有丰富投融资实战经验。
赵启进律师提供过法律服务的单位主要有: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北京金紫金光科技发展公司、科米网、大唐辉煌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并购上市公司:中南重工002445)、歌华投资公司、海南电影公社产业园、春天融和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春秋时代(天津)影业有限公司(股东、董事)、北京千易时代影视公司、北京中广煜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超越维一文化创意工作室、北京东方大愿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北京威亚传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金谷华沣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业德大阳不锈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
在诉讼业务方面,近年代理的有影响案件有“新海宜(代码:002089)”股民维权诉讼,影视“版票”纠纷、甘肃文化交易所“《鹰猎长空》”项目。每年办理案件诉讼标的额均超过亿元。
主要著作
1、《试论保险法的最大诚信原则》发表于保险专业类核心期刊《保险理论与实践》1995年第6期
2、《论保险法的告知义务》发表于中文法律专业类核心期刊《法律科学》1996年第3期
3、《论保险法的告知义务制度》获中科院法学研究所优秀硕士毕业论文
4、《刑事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有自诉权之探析 》,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金鼎”文章奖评选
5、《合同诈骗案件的调查与分析》发表于《江苏检察调研》1998年10期
6、《司法行头改革的社会学分析》发表于《检察调研》2001年3期
7、《道德和法律的冲突与互动-评九七刑法对正当防卫的修改》参加1998 年度刑法学、刑诉法学会年会论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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